勞動合同是保障勞動者
實現勞動權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
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用工關系之后
法律要求雙方要及時
簽訂一份書面的勞動合同
那么勞動合同應該什么時候簽訂呢?
用人單位從正式用工之日起,就與員工建立了勞動關系,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。
勞動合同可以在員工正式入職前簽,也可以在入職后簽,但最遲不能超過員工入職之日起1個月。
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,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。